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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公务活动租用社会化车辆的询价公告

发布日期:2021-12-31 17:15 [ ] 浏览次数:

根据《盐城市市级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》要求,结合我委承担的重点工作和临时交办的重要事项多、公务活动多等具体用车需求,现公开选聘优先选用的汽车租赁服务公司。

一、项目名称

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活动租用社会化车辆。

二、选聘价格

不得高于盐城市公务用车平台市场化车辆价格。

三、时间地点

请于2022年1月20日前,将相关材料交市行政中心547办公室。未按时提交材料视同不参加选聘。

四、主要工作

根据用车需求,选派称职的驾驶人员,及时提供车况良好、证照齐全、符合安全检验技术标准的车辆(轿车(5座)、商务车(7座)、考斯特(17-20座)、大巴车(40-55座)等)。按照实际工作需要,一事一租。

五、提交材料

1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。

2、营业执照、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。

3、常用车型报价单。(参考附件)

4、近两年报税情况。

5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(如:为其他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的协议等)。
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
1、疫情防控需要,文件也可以邮寄方式提交(密封完好,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),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,快递风险自行承担,逾期或密封不完整、联系人不明确的不予接收;

2、以现场方式提交文件的人员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,并履行登记、测温、查验苏康码、行程码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手续,规范佩戴口罩,方可进入市行政中心,请注意截止时间,提早准备好疫情防控登记的各项证明。如有疫情防控新要求,按盐城市相关部门最新要求执行,如因此造成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等影响的,均由供应商自负(视为供应商过错);

3、本项目主要购买租车服务,符合条件的车辆服务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,我委将结合用车响应速度、车辆状况、服务质量等情况以及处室反馈,择优选择租用车辆,根据处室反馈情况,择优选择服务公司。

联系人:成伟,电话:86660531,邮寄地址:江苏省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547办公室。

附件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常用车型报价单

公司盖章: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可按实际增加栏目或行数)

序号

车型

座位

日租金

驾驶员费用

油费

(元/公里)

备注

1







2







3







4







5









来源: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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